春季护渔 持续发力
烟花三月,扬州正值旅游旺季,同时也是水产品消费旺季,为全力营造“水上不捕、市场不卖、餐饮不做、群众不食”长江野生鱼的良好社会风尚,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秩序,4月17日-18日,扬州市禁捕退捕工作专办采取市县镇联动方式,牵头组织渔政、市监、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市场销售环节禁渔联合执法行动,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佴军全程参与督导专项行动。
此次行动对仪征、江都、邗江、广陵四个市(区)及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生态科技新城两个功能区实现全覆盖,随机抽查了沿江各地农贸市场、水产品交易市场、涉渔餐饮场所是否存在非法收购、加工、销售长江野生鱼等情况;以“长江刀鲚”为噱头销售海刀、湖刀或养殖刀鲚等情况;是否张贴禁渔宣传海报,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长江“十年禁渔”相关内容等禁渔氛围营造情况。
此次行动市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,执法车辆16辆次,检查涉渔市场主体36个,发放宣传资料500份,专项行动未发现出售制作江鲜违法行为,部分餐饮场所存在张贴“十年禁渔”宣传海报位置不明显、有破损现象、禁渔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,已全部现场整改到位,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。
佴军要求,长江十年禁渔市场销售环节检查打击非常重要,各地要开展拉网式检查,加强对农(集)贸市场、水产品批发市场、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;要加大查处力度,对检查存在问题坚决整改、立即整改,同时要举一反三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;要积极营造禁捕浓厚氛围,强化行业自律管理,建立常管长效机制,坚决维护市场销售环节禁渔秩序。
佴军强调,长江十年禁渔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国之大者,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,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,但是十年禁渔具有长期性、艰巨性和复杂性,禁渔工作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;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极端重要性,加强形势研判,精准施策、久久为功;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责,形成合力,持续发力,切实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,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。(渔政监督管理处供稿)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j.yangzhou.gov.cn/nyncj/zwyw/202404/7ffe8aa521a34a6c9f1cc6e4f4947204.s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-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...2020-08-24
-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...2020-07-02
-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...2020-05-22
-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...2020-07-29
-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...2021-04-29
-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...2020-05-25
- 公安部通知:严禁警察直接...2021-02-01
-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...2020-07-02
-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...2020-05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