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
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、省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鼓励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,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、产权关系明晰化、管理的科学化、决策的民主化,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,迅速扩大企业规模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。
《通知》明确,对具备生产基地、电商销售要素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,符合当年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条件的,给予资金支持,提升企业股改积极性,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,实现直接融资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中小企业、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摸底调研,积极帮助拟改制企业协调市场、税务、财政等相关部门,为企业改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;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,积极联合开展入企服务,宣讲相关惠企政策,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股改前中后全过程遇到的问题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(晋帅妮)
原文链接:https://nyncj.sxxz.gov.cn/zwyw/szfyw/202401/t20240117_394510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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